“啊,正是欢迎之至。在组成队列的时候,请你们走在队伍最中心。”
女人绝不会碍手碍脚。之所以如此说,全因帕尔斯的国法之中有“凡是袭击并杀伤旅行中的女性之人一律处以死刑”的条款。
每当商队遭遇盗贼袭击,通常只要大喊:“我们队伍里有女人,你们敢伤害女人吗!”
如此一来,盗贼们也只能连连咋舌地抢了财物就跑。因而女性要求与商队同行,向来不会遭到拒绝。
当然,若遭遇打从一开始就抱定“不管男女格杀勿论”心态的凶恶盗贼,那就完全无计可施但自从亚尔斯兰王治世以来,此类惨事几乎不曾发生过。支持善政的两大支柱,正是“消灭不公正现象”和“改善社会治安”。
商队都会寻找同行的女性,若实在找不到,也会要求同队的少年男扮女装欺瞒盗贼的眼睛。
如此,六月的某个夜晚,摩尔塔扎山岭间的盛大野营囊括了千余人,其中的女性人数约为六十人。
每个商队的集团虽然界限分明,但彼此之间的距离并不算远,人们还交换着酒水和料理。把篝火烧旺、高谈阔论也是一种对盗贼的理所当然的示威。进入深夜之后,二十余人负责守夜,其余人等则裹着毛毯或大衣就寝。
在这种时刻,习惯长途旅行之人为了保存体力,通常很快入睡。身处内陆地区,尤其还是山岭之间,尽管时节已进入六月,夜间仍然冷到足以呼出白色气体。如果因不在篝火散发光热的范围内休息而无法充分熟睡,就会影响第二天的旅程。
因头一次露宿而兴奋得睡不着觉的,大多是少年。他们被派来守夜,干劲十足地坐在篝火旁,不停环视四周。他们自认带着尖锐的眼光到处巡视,摸着佩在腰间的短剑的动作也相当勇猛。
冷不防地,应该早已睡熟的队长语气严厉地质问道:“喂,篝火里加过芸香了吗?”
“啊,没有,我给忘了。”
“笨蛋,快点加进去!这种夜晚如果出现的是精灵还好,说不定会有蛇王撒哈克的手下在附近溜达!快点拿芸香来驱魔!”